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职能机构、有关单位: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22〕2号)以及《常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无废城市”的决策部署。把“无废城市”建设与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紧密结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提升经开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常州市经开区“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与协同推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因地制宜与精准施策。针对固体废物存在的问题,结合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因地制宜,细化任务,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与深化改革。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与多元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发动群众,依托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控制体系,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推动生活、工业、农业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有效处置,形成“无废城市”建设氛围,促进全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到2025年,完成全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有效防范,全过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工业固废处置监管
1.核实固废底数,提高统计监管水平。全面排查梳理产废单位信息,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全口径产废单位清单,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进一步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品种、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利用企业等信息的统计,全面摸清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到2025年,全面掌握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及流向信息,规模以上企业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率为100%。(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单列)
2. 推动源头减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化工、铸造、电镀、印染等高需环境容量、高耗能行业和地板、钢管、电动车等地方传统特色产业绿色转型,加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静脉产业、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扶持力度,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到2025年末,化工、铸造、电镀印染、涂料等行业完成搬迁、关停、淘汰企业185家,完成地板、钢管、电瓶车等产业绿色循环整治提升,释放环境污染物容量20%,建成绿色工厂30家。(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2)推进钢铁产业逐“绿”前行。推动中天钢铁转型升级,全力促进南厂区优特钢板块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北厂区推进退二优二和退二进三,加快绿色轧钢和高端物流中心布局。规划建设绿色优特钢产业园,至2025年,力争绿色优特钢产业集群规模超1000亿元。(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3)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企业自觉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年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调度审核进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培训,到2025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100%。(生态环境分局)
(4)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鼓励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园区,促进园区内不同产业间或不同园区之间的固废耦合和协同利用,以“循环”促“减废”。(生态环境分局)
3.健全收运体系,提升综合利用水平。按照“企业主体、属地负责、第三方服务公司经营、部门监管”的模式,以产废量较大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试点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管控单元,全面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等工作。抓紧建成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场所,形成能力充足、布局合理、运转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完成常州经开区家居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实现对9.6万吨/年地板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分局)
(二)规范危废管控体系,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危废源头管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从项目准入、落后淘汰、技改升级等途径,减少低价值、难处理危险废物产生量、新改扩建项目,依法严格履行规划、环评、安全、消防、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危险废物,严禁审批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涉危险废物项目,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全面推进产废企业清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态环境分局)
2. 完善收运网络,健全危废收集体系。
(1)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全面推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鼓励在重点工业区设暂存点,引入有资质的收运处理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等专业化服务,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收运体系。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环境监测机构等单位实验室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小微产废企业收运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
(2)完善医疗废物收运网络。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专用包装、集中贮存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回收与处置,鼓励高值化回收利用。坚持应收尽收原则,推广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回收模式,实现基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社会事业局)
3.完善处置能力,提升利用处置水平。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升级。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引导性公告,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探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途径,提高危险废物利用效率。到2025年,培育1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生态环境分局)
4. 提升监管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1)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公检法环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和环境执法,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将考核和执法情况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强化联合惩戒。到2025年,全区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为100%。(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控非法转移,加大对道路,特别是跨市路口、收费站点的巡查力度。加强沿河及重点排水沟区域的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的排查和监管。继续依法将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5年,全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继续保持100%的覆盖率。(生态环境分局)
(3)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数字化水平,充分利用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坚持“应纳尽纳”原则,将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纳入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落实法律制度。(生态环境分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固废资源利用
1. 践行绿色低碳,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2. 推进垃圾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加快建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推进省达标小区和市达标小区以及垃圾分类村建设。全面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完善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成潞城、丁堰、横林崔桥、遥观、横山桥镇5座垃圾转运站改造,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收集比例,到2025年底,实现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不低于20%,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综合执法局)
(2)积极探索“两网”融合模式。加强投资促进、综合执法等部门间沟通联系,厘清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分工,多部门联动,探索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衔接工程,摸清经开区再生资源底数。总结经验,逐步协调解决“两网”融合运行中部门管理、资金机制、设施共享、信息整合等方面的问题。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投资促进局、综合执法局)
3. 提高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全程管理。
(1)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20%以上。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专项方案,工程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保证运输和处置经费,防止违法倾倒。(建设局)
(2)强化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建筑垃圾分类集运,制定建筑垃圾分类集运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建筑垃圾就地分类和非就地分类相结合的建筑垃圾分类方式,并按工程弃土、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块砖瓦类分别投放。加强运输企业管理,建筑垃圾应由专业的运输企业运输,运输车辆要安装全密闭装置、行车记录仪和相应的监控设备,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建设局)
(3)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落实《常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鼓励在住宅小区建设房屋式、箱体式收集设施,推行定点收集。鼓励建设(拆迁)单位采取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支持建设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生产线,生产骨料、砌块砖、装配式墙体等高值化产品。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建设局)
4.提升处置能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等设施建设。探索有害垃圾区域统筹、类别统筹处理模式,有效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和设施,实现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综合执法局、建设局)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固废利用水平
1. 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精美蔬菜基地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和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四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实施农业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鼓励农业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按照“一村一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打造龙潭湖生态园、狄坂彩色水稻田、一号都市小菜园、科语农普基地、年华美丽牧场芙蓉美丽渔场、阳湖种鹅科普基地等融生产与景观于一体的农业示范园(场、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2)积极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在全区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使用化学肥料。加大控释型、缓释型等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推广生物、物理等防控措施和低容量喷雾技术。(农业农村工作局)
2. 完善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1)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摸清资源利用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去向等基础数据;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构建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农业农村工作局)
(2)探索秸秆多途径利用方式。拓展秸秆利用渠道,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利用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1+X”综合利用模式,鼓励引进其他高值化利用技术和秸秆资源化利用“零排放”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业农村工作局)
3. 推广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1)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编制完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并实施。严格把好畜禽养殖准入关口,规范审批畜禽养殖项目。加强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加强畜禽养殖场户执法监管,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杜绝粪污偷运偷排污染环境。配套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规模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指导非规模场户按需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设备。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农业农村工作局)
(2)积极推广生态种养循环农业模式。推广应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技术、畜禽粪便高温好氧堆肥技术,实现“畜禽—粪便—农田”的生态循环,支持已建养殖场按农地配套标准流转周边耕地实行规模种植,或与周边规模种植户建立粪肥消纳协作关系。继续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鼓励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建设田间粪肥贮液池、输送官网、喷灌等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构建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5%。(农业农村工作局)
(3)全面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优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到2025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业农村工作局)
4.完善“两废”回收体系,提高回收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农膜回收体系。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落实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回收主体责任,推广“村收集、镇集中、区回收”的回收体系,加快全区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推动废旧农膜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到2025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农业农村工作局)
(2)加快推进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引导经营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和渠道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实现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到100%,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农村工作局)
(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提升无废建设保障能力
1.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秸秆回收利用台账、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农膜回收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台账管理制度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分类统计方法。完善生活源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的电子台账管理,强化建筑垃圾和城市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环节的申报登记,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实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2.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固废管理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绿色信贷投放,加大“无废城市”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管理,积极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充分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积极推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提升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创新和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费形成机制。(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农村农村工作局)
3. 加大研究力度,完善固废管理技术体系。持续推动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创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电子废物资源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废物资源化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坚持创新驱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研究团队的骨干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设备研发攻关与引进、技术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加强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成果。(建设局、农村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4. 创新执法机制,健全固废环境监管体系。
(1)提升标准化执法监管能力。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化“危污散乱低”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联防联控”排查模式,清理整顿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依法取缔非法加工小作坊、“危污散乱低”企业。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局、农村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2)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建立“无废城市”智慧应用平台,联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固体废物全程监管的效率。通过对接和共享信用评价数据与执法处罚等数据,加强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业信用监督,促进企业加强自我约束。鼓励企业建立生产、安全、环保、设备、视频监控等运营系统,与政府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鼓励收集、利用、处置企业使用智能收集转运APP,系统优化运输路径,提升收集效率,降低收集运输成本,形成“互联网+服务+监管”的创新管理模式。(建设局、农村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六)构建绿岛治理模式,深入推进无废经开建设
1.引导全民参与,强力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激发“无废细胞”力量,部署开展“无废园区”“无废生态文旅区”“无废社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家庭”等创建活动,将“无废细胞”建设作为打造常州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实施细则,助力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安全处置等主要指标全面提升,到2025年,建成“无废细胞”不低于10个,为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生态环境分局)
2.推广共享治污,深化环保“绿岛”项目建设。将共享经济理念融入环保治污,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型环保设施—“绿岛”项目,以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治污成本。加快推进集中式工业废水预处理、家居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理、VOCs高排放企业集中治理、建设家居产业表面处理集中加工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进一步组织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健全完善“绿岛”建设制度机制,更好地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服务,帮助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切实提升集约建设、集中治污水平。(生态环境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布局、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等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季度、年度目标,组织调动全区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制定相关部门和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每季度将任务、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考核体系和评价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高质量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推动考核结果与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挂钩,对“无废城市”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严格督导。
(三)加大支持保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固体废物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软、硬件建设和运营投入。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加强与上级生态、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PPP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到“无废城市”建设中,保障“十四五”时期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建设需求。
(四)强化宣传发动。将“无废城市”宣传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国民教育、干部学习培训体系,融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景区准则规范。培育专业化宣教骨干队伍,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打造车站、酒店、景区、商场的宣传廊道,通过手机短信温馨提示、滚动大屏、户外广告、酒店电视界面、宣传手册、网络媒体等手段,多语言、多途径宣传常州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附件1
常州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2020年
(现状)
|
2025年
|
牵头单位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
|
0.16
|
生态环境分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
|
0.01
|
生态环境分局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4
|
绿色工厂建设数量
|
家
|
-
|
30
|
经济发展局
|
5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不涉及
|
6
|
城市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
|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生态环境分局
|
7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
%
|
44
|
50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
|
%
|
100
|
100
|
建设局
|
9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
|
50
|
建设局
|
10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年
|
17.9
|
18.16
|
综合执法局
|
11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100
|
100
|
综合执法局
|
12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80
|
100
|
综合执法局
|
13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
|
%
|
-
|
>60
|
-
|
14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9.4
|
≥98
|
生态环境分局
|
15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3.32
|
正增长
|
生态环境分局
|
16
|
石膏类废物综合利用率例☆
|
%
|
-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1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中心建成数量
|
个
|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生态环境分局
|
18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9.8(2021年)
|
≥96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19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98.12
|
98.5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20
|
农膜回收率★
|
%
|
86.1
|
≥90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21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
|
%
|
-
|
100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2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
|
75
|
建设局
|
23
|
工程渣土消纳场所规划设置率☆
|
%
|
暂无工程渣土消纳场
|
24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
|
35
|
综合执法局
|
25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100
|
100
|
社会事业局
|
26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综合执法局
|
27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持续下降
|
生态环境分局
|
28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社会事业局
|
29
|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
/
|
建立了应急方案,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
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统筹应急处置设施资源
|
社会事业局
|
3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持续下降
|
生态环境分局
|
31
|
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32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3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84.9
|
100
|
综合执法局
|
34
|
有害垃圾处置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35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36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个
|
-
|
逐步完善
|
各有关部门
|
37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
|
建立协调机制
|
各有关部门
|
38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
|
纳入政绩考核
|
组织部
|
39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个
|
-
|
10
|
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
40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万元
|
-
|
逐年提高
|
财政局
|
41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42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
|
提升信息化监管水
|
各有关部门
|
43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
|
/
|
>95
|
生态环境分局
|
44
|
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的重点涉废企业视频联网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45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
46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47
|
群众
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
|
90
|
各有关部门
|
48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
|
90
|
各有关部门
|
49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90
|
各有关部门
|
注:★表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中必选指标;☆表示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中必选指标
附件2
常州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工程项目
|
内容简介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制度体系建设
|
建立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
2022年
|
2
|
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体系
|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秸秆回收利用台账、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农膜回收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台账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分类统计方法。
|
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投资促进局
|
2023年
|
3
|
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编制完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
2022年
|
4
|
编制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实施方案
|
按照常州市《常州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
|
5
|
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
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督促企业依法公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公开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攻施污染物排放信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
|
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
|
持续开展
|
6
|
健全电子联单制度
|
完善生活源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的电子台账管理,强化建筑垃圾和城市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环节的申报登记,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
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
|
2025年
|
7
|
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
强化环境信用评价,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加强环境信用“黄红黑名单”管理,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环保诚信与企业资金申请、差别化电价、金融信贷等挂钩。
|
生态环境分局、
经济发展局
|
持续开展
|
8
|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制定《常州经开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导经开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开展。
|
综合执法局
|
2022年
|
9
|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制定《常州经开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强化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与资源化利用。
|
综合执法局
|
2025年
|
10
|
市场体系建设
|
完善落实财政补贴
|
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秸秆还田农机购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的支持力度补贴力度。
|
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
持续开展
|
11
|
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加快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合理制定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
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
|
2025年
|
12
|
技术体系建设
|
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
|
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创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电子废物资源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
持续开展
|
13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研究团队的骨干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设备研发攻关与引进、技术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加强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成果。
|
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企业
|
持续开展
|
14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种肥同播,一膜两用、适时揭膜等技术。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持续开展
|
15
|
加强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持续开展
|
16
|
监管体系建设
|
建立完善网格化固体废物巡查机制
|
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作机制。
|
生态环境分局
|
持续开展
|
17
|
深化“危污散乱低”专项行动
|
严格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联防联控”排查模式,清理整顿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依法取缔非法加工小作坊、“危散乱低”企业。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3年
|
18
|
建立“无废城市”智慧应用平台
|
联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提高固体废物全程监管的效率。
|
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
2025年
|
19
|
完善畜禽污染防治监管机制
|
全面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畜禽养殖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畜禽养殖品种、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共享。
|
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
2022-2025年
|
20
|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
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培训,宣传贯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
生态环境分局
|
持续开展
|
附件3
常州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
类别
|
工程项目
|
内容简介
|
责任单位
|
投资
(万元)
|
建设期限
|
1
|
固废源头减量
|
淘汰落后产能
|
化工、铸造、电镀印染、涂料等行业完成搬迁、关停、淘汰企业185家,完成地板、钢管、电瓶车等产业绿色循环整治提升,释放环境污染物容量20%。
|
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
/
|
2016-2025年
|
2
|
电镀行业环保整治
|
开展分类整治,明确淘汰的电镀企业全部完成淘汰;规范提升和整合入园的电镀企业达到电镀企业环保整治标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水平以上。
|
生态环境分局
|
/
|
2022-2024年
|
3
|
铸造行业整治
|
环保、安全提升整治60家;依法关停退出企业(工段)2家,推进1家企业入园。
|
经济发展局
|
/
|
2023年
|
4
|
中天钢铁特钢产业逐“绿”前行
|
推动中天钢铁转型升级,全力促进南厂区优特钢板块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北厂区推进退二优二和退二进三。
|
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中天钢铁
|
/
|
2021-2025年
|
5
|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
完成鸿丽电镀、鑫群金属、中天钢铁、夏家有色金属、崔北电镀、勤源新材料、华宇印染等一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企业
|
/
|
2021-2025年
|
6
|
深化用能单位节能改造
|
推动3个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项目。
|
经济发展局
|
/
|
2022年
|
7
|
绿色工厂打造
|
培育一批绿色工厂,持续推进培育绿色产品和打造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累计建成绿色工厂30家。
|
经济发展局
|
/
|
2025年底前
|
8
|
涂料集聚区建设
|
逐步推进常州经开区横山桥镇涂料集聚区建设。
|
生态环境分局
|
/
|
2023-2025年
|
9
|
推进绿色建筑
|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力争实现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5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
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
/
|
2021-2025年
|
10
|
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
|
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力争申报不少于2家。
|
生态环境分局
|
/
|
2022-2025年
|
11
|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
|
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MW。
|
经济发展局
|
/
|
2022-2025年
|
12
|
城乡垃圾分类
|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分类体系,推进省达标小区和市达标小区以及垃圾分类村建设,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
综合执法局
|
850
|
2022-2025年
|
13
|
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座。
|
综合执法局
|
/
|
2021年
|
14
|
完成潞城、丁堰、横林崔桥、遥观、横山桥镇5座垃圾转运站改造任务。
|
综合执法局
|
250
|
2024-2025年
|
15
|
农药化肥减量化
|
开展种植业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和化肥施用削减行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指导调控化肥施用量,鼓励绿肥使用。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
|
2021-2025年
|
16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在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高标准粮田12986.5亩。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17400
|
2022-2023年
|
17
|
大力开展无废细胞创建
|
开展无废机关、无废商场、无废饭店、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年,建成“无废细胞”不低于10个。
|
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
/
|
2023-2025年
|
18
|
固废资源化利用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
按省、市、区要求完成阳湖鹅业、年华牧业2家规模畜禽养殖场视频联网。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2
|
2022-2025年
|
19
|
两废”回收
|
建设“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点1个,回收率达88.5%;涉农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覆盖,无害化处置率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5%以上。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75
|
2021-2025年
|
20
|
秸秆机械化还田
|
强化政策支持,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出台《经开区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统筹安排农机具、第三方核查四个方面,有效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效应,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方式,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
|
农业农村工作局
|
40
|
2021-2025年
|
21
|
危废收集贮存工业绿岛项目
|
完成常州永葆绿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废收集贮存工业绿岛、常州玥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收集贮存工业绿岛建设。
|
生态环境分局
|
2000
|
2021年
|
22
|
加快推进两网融合
|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配备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规范回收利用水平。
|
投资促进局、综合执法局
|
/
|
2021-2025年
|
23
|
绿化废弃物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
|
开工并完成常州市绿化废弃物处置资源化实施方案,在遥观镇、横山桥镇建设易腐垃圾集中处理终端,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
综合执法局
|
200
|
2021-2022年
|
24
|
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建设
|
常州永葆绿能处置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项目
|
完成“7万吨工业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及余热利用项目”建设,形成含有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和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在内的危废处置能力。
|
生态环境分局
|
8000
|
2022年
|
25
|
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
完善易腐垃圾处理终端,并对易腐垃圾进行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
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0
|
2022年
|
26
|
集中式工业废水预处理项目
|
建设一套2000t/d工业废水预处理系统,服务经开区中小企业。
|
生态环境分局、常州东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000
|
2021-2023年
|
27
|
常州经开区家居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理中心项目
|
本项目位于横林镇镇西村,总投资500万元,主要集中收集地板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9.6万吨/年)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建设一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仓库(占地面积1100m2),形成收集、贮存、转运危废能力4000吨/年。
|
横林镇人民政府
|
2000
|
2022-2025年
|
28
|
江苏绿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市政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
年处理污泥(包括市政污泥、印染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30万吨,应急处置经鉴定属于一般固废的污染土,项目形成年产55000吨碳材料及60000吨热解油的生产规模。
|
生态环境分局
|
50000
|
2021-2025年
|
29
|
常州东部(南区)VOCs高排放企业集中治理工业绿岛
|
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服务常州经开区45家VOCs高排放企业,不突破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配套完善环保体系,集中生产,共享治污设施。同时进行安全、环保的整体提升,采用自动化、密闭化的生产工艺、设备;建设物料、固体废物集中存储库。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
35000
|
2022-2025年
|
30
|
建设家居产业表面处理集中加工中心
|
项目计划投资4800万元、厂房15000平方米、高标准的污染治理设施,为300余家智能家居配套企业提供静电喷塑、电泳、铝氧化着色等表面处理服务,形成年产智能家居配件5万套、年集中表面处理数码电器及智能电子配件5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生态环境分局
|
4800
|
2022-2023年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