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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1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2〕7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2-09-26 发布日期:2022-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会议和全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扎实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8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为导向,深化数据要素配置,全面构建常州数据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体系,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为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推进“532”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市区两级的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更加有力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全面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培育完善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有效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1. 明确全市数据主官。设立市首席数据官1名,原则上由分管大数据管理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市首席数据官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设立市首席数据执行官1名,由市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全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
          2. 建立首席数据官选聘机制。单独设立信息化职能处室或下属单位的市级部门可设立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各1名,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负责制定数字化发展规划,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开展数据治理,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级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应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分管信息化工作三年以上,数据专员原则上由责任处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兼任;其他市级部门设立数据专员1名,负责推动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各辖市、区参照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设辖市、区首席数据官1名,原则上由分管大数据工作的辖市、区领导兼任,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负责推动本地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3. 建立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由市首席数据官召集,各辖市、区和部门首席数据官参加,研究制定全市数据资源管理有关战略决策,会商协调其他重大、复杂事项,促进各地各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协同联动。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
          1. 统筹数字化建设。负责组织制订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政府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数据资源治理和共享要求拥有“一票否决权”。未设立首席数据官的市级部门原则上不得独立申报30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
          2. 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完善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部门职能数据清单;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以业务协同为重点,以应用需求为牵引,围绕本级、本领域特点,逐步推动数据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应用;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驱动作用。
          3. 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在确保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不断丰富数据产品,进一步推动我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大赛为抓手,积极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优化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推动数字红利不断释放。
          4.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深化数字底座“一体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行政办公“一网协同”,全面推动数字协同创新,打造上下联动、整体智治的数字政府运行体系。各级首席数据官要立足政府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与政策法规,保障以电子证照、“一码通”、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模式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合法合规性。
          5. 推进数字产业发展。协助构建全市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市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等核心枢纽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
          6. 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培训。市首席数据官牵头制定面向各地各部门首席数据官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在本地本部门内围绕数字素养、数字技能和数据安全等主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宣贯数据价值,普及数据知识,强化数据意识,促进数据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的规划管理、政策落实、统筹协调、考核监督等方面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挥首席数据官的职责作用,以数据治理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数字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给予相应经费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强化团队支撑。要加大对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定期组织面向部门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着力打造“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据资源管理人才梯队。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需求采取兼职和购买服务等模式配强支撑团队,不断提升整体协作能力,努力把技术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发展优势。
          (三)加强评价考核。建立首席数据官述职报告机制,围绕本地区、本领域数据汇聚、开放共享、应用创新、安全保护等情况,各地各部门首席数据官每年向市首席数据官述职,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评价机制,结合工作落实情况,科学设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指标并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地各部门对首席数据官进行履职情况评价,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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