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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2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规〔2021〕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1-12-22 发布日期:2021-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2021年12月22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常政规〔2021〕5号文发布)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下列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金坛区: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武进区:湖塘镇、高新区北区、西湖街道部分区域(禾香路以南,丰泽路、延政西大道、云杉路以东,揽月路以北,霞飞路、延政西大道、凤苑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部分区域(吕汤路以西、G42沪蓉高速以北区域除外);
          (四)天宁区: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五)钟楼区: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五星街道、永红街道、西林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六)常州经济开发区: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
          二、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具体规定,依照《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通告施行满两年后,重点管理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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