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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6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方案》(苏协调小组〔2021〕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一件事”改革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协调小组〔2021〕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2021年8月,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方案》(苏协调小组〔2021〕1号),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和系统观念,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切实解决“一件事”办理的堵点、难点。2021年12月,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一件事”改革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协调小组〔2021〕5号),明确要求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省定精品、省定标准“一件事”落到实处,探索实施更多“一件事”服务场景,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通过文件的形式,将“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列入市定标准“一件事”清单,根据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常州市行政审批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并印发本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就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方积极发挥各自工作职能,在市级、各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专窗,做好“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审批服务工作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市、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共同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储存)互通有关信息。各辖市(区)要按照市级“一件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工作落实,通过联合办理,实现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只上一张网,办成一件事”。

        三、推进措施

        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地,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压实目标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采取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依托常州市政务服务网、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完成“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精准办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纯批发经营单位对政策的知晓度,鼓励企业通过“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审批流程开办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升业务水平。联合多部门采取集中辅导、到辖市区专题培训等措施和形式,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帮助各级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提升政策执行和业务经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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