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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市中院三案例入选全市“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试点工作优秀案例
        发布日期:2022-12-1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编者按:近日,市委平安办发布了《关于全市试点工作优秀案例的通报》,市中院选送的“老小区电梯加装工作法治化方案”“诉前自助风险评估大数据平台”“一体化全域诉讼服务新模式”三个案例,均入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即日起,本公众号将陆续刊发三个案例,全面展示相关工作。

        老小区电梯加装工作法治化方案

        市中级法院

        聚力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的老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受到少数低层住户强烈反对。市中院在2019年受理倪某诉天宁区人民政府不服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一案后,以案件为抓手,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到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向后以案释法推进立法工作,促成2021年老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在全市得以全面推进。

        一、深入审理小案件

        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同济花园是我市老旧小区的典型,小区建筑均是没有电梯设备的多层住宅,年老体弱居民出行难,给生活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天宁区政府在同济花园老小区加装一部电梯项目后解决了少数居民们出行方便, 11幢居民也在2018年向政府申请安装电梯。这其中一楼居民倪某在2019年向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加装电梯的行政审批。1.主动出击,审判力量前扑。中院受理该案后敏锐关注到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是事关民生大事,决定主动出击,庭审前后与原、被告及所在单元全部业主(包括远在海外)一一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问题的症结。2.实地勘验,掌握争议细节。合议庭成员三次到安装现场进行勘验,全面了解和掌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于业主光线、噪音、路面、房屋安全以及该幢临近水岸对于景观视野、堤防安全等细节影响。3.综合研判,努力实质化解。中院一方面将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如电梯噪音、文明施工、光线遮挡、房价补偿等向区政府反馈优化方案,另一方面与建设、水利、环保部门联动落实反馈解决方案。4.分层解决,依法有力判决。在研判加装电梯项目基本无后顾之忧但息诉无望后,法院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请、有力支持政府加装电梯项目的行政判决,最终2021年11月省法院二审予以维持。2021年度,该案入选江苏法院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二、书写法治好文章

        常州市政府从2012年起就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并于2018年出台了《常州市加装电梯办法(试行)》,但实际安装到位率较低,有的小区一施工就出现有群众阻碍的激化行为,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左右为难、不敢继续推行。一般而言,审判中遇到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问题,法院都是通过庭后判决的方式予以阐明。这个案件考虑到加装电梯涉及民生工程确实是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的大好事,中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采取了诉讼中推进的新方式将对于政府主体、议事规则、施工方案优化、补偿建议等问题和意见在审判中不断与政府、部门对接,并且在案件生效后将上述内容通过常中法建[2022]1号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政府进行书面提议。中院的做法得到政府的肯定,区政府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回函,并将建议反映的问题予以落实到位。

        三、解决民生大问题

        常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23日发布常政规[2021]2号《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该办法在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加装电梯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本办法有关财政资金补助的规定可适用于办法实施前经批准已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在常州地区,随着既有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的持续推进,有关行政机关也在逐步完善政策等,通过业主自行协商、政府给予补贴等方式,尽量平衡、兼顾高楼层业主和低楼层业主的不同利益诉求,公平对待全体业主。与此同时,2021年底全市17个小区180台加装电梯全面进入开工建设阶段,长期困扰老旧小区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得到实质性化解,中院深入审理的小案件,推动解决了老小区出行难的民生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