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敲响手中的法槌,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在常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常州中院院长曹忠明担任审判长,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出庭支持公诉。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春伟,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中院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
庭前,曹忠明认真阅看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中,曹忠明主持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并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各环节衔接紧凑,庭审规范高效。
经庭审查明,被告人葛某某因感情纠葛与被害人梁某产生纷争,持刀将梁某与其男友王某某残忍杀害。
休庭后,合议庭、本院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认为被告人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杀人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葛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常州市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履职担当。常州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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