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健:
 
	本院受理上诉人卢明福因与被上诉人陈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询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
 
	(2) 询问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09:1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二月六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李银芬    电话:0519-855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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