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常州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认定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申请条件
 
	常州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遵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即,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办理材料
 
	申请表、财务报表、社保证明(盖公章)或上年度第四季度三个月工资发放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承诺书(盖公章)等材料。
 
	注:各辖市区要求材料不尽相同。
 
	五、办理地点
 
	企业所在地的经信(经发)局
 
	六、办理时间
 
	请办理前先进行电话咨询。
 
	七、联系电话
 
	溧阳市87286029
 
	金坛区82822768
 
	武进区86310329
 
	经开区89863307
 
	新北区85127201
 
	天宁区69660586
 
	钟楼区88890712
 
	八、办理流程
 
	请需要办理认定证明的企业准备办理材料,前往企业所在地的经信(经发)局办理。请办理前先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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