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市纪委监委对口室部的相关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点,结合组内及驻在单位工作的重点难点等,与驻在单位一起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近期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会议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任务及驻在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提出4条书面监督建议,进一步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要求驻在单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组织领导,立足单位职能,扎扎实实组织好学习与宣贯,坚决把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新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持续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立足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情况,巩固成绩,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人直接责任。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认真梳理单位“三定”、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能责任,防止顾此失彼、失责被追责等。
三是持续一体推进“三不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加大内部监督、检查纠偏、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加强研判形势,完善制度,动态升级风险防控措施,筑牢“不能腐”的堤坝;坚持教育引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纪法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四是持续纠“四风”树新风。针对春节来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反复重申相关纪律规定,加大教育、提醒、监督、查处力度,时刻敲响警钟,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行为的发生。(杭爱民 钱玉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