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首届“常州最美法官”颁奖典礼。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玉柱,中共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一波,中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季培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贵平,市政协副主席张加林,中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兴生等出席活动,并为 “常州最美法官”提名奖获得者颁奖。民建会员、金坛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丽疆获评“常州最美法官”。
刘丽疆,女,1973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法学学士,现任金坛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文明法官”、“十佳审判长”、“十佳女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法官”二字对于刘丽疆而言,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值得用一生去追求的事业。她自1995年到金坛法院工作起就一直奋斗在刑事审判岗位上,27年春华秋实,近1万天的斗转星移,铸就了她怀善良悲悯之心,持正义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以菩萨心肠,行金刚之怒,用逻辑区演绎推理,用理性去定罪量刑的职业特性。法官的底气来自于法律,来自于内心,在累计办理的2000多件案件中,她始终保持初心和刚毅,面对邪恶,挺直腰板、不屈不挠,永远用最洪亮坚定的声音驳斥罪恶的咆哮,守护背后的正义。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她对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对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不简单认同,而是认真研究,一丝不苟,敢于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提出自己的独到意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能始终紧抓案件质量不放松,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于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深入研究学习,力争将案件办成铁案。多年来她主动承办了几十件复杂疑难案件,先后审结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以及重大涉恶案件,均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她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从推进庭审实质化、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审判效果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金坛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统一案件证据把握标准,积极引导侦查、起诉,促进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促进公诉机关提升公诉质量。通过加大对这些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
她始终无怨无悔,勇挑重担,遵纪守法,淡泊名利,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江苏省法院系统八条禁令等铁规禁令,不吃请,不受礼,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恪守廉洁公正司法,依法依规履职,同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高“红线”、“底线“意识,努力让所承办的每一件案子都能经受历史和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