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需求迅速释放,培育和发展养老社会组织对改善养老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而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有微利,才能更好地生存发展并完成公益方面的职能。 在近期调研中,诸多养老社会服务组织提出在发展中遇到一些政策瓶颈,尤其在医养融合方面,由于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虽然得到了民政方面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其他相关部门的一些政策不能紧跟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导致这些社会组织发展受限。如,许多老人有上门护理的需求,而护理站受卫生部门《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限制,不能上门而只能在护理站进行护理,导致护理站资源利用率不够高,有偿服务发展受限。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的政策应加速更新,更好地与养老服务新需求的匹配与对接,为医养结合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朱岱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