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党内外一些人在我国政党制度上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甚至是错误观点,认为我国也应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产生这种错误观点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把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模式作为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因此,准确把握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前提。
如何衡量我国的政党制度?党的三代领导人在不同时期从不同侧面进行过论述。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江泽民同志也强调,“判断一个国家政党制度优劣的重要尺度,是看它是否适合本国国情。”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第一次系统、完整地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指出:“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体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任何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终都体现在对生产力的促进上。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点,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团结稳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前提,社会动荡不安、冲突不断,就无法搞建设,什么事也干不成。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宗旨和目的,也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些标准中,最根本的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效果着眼。国情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社会历史和现实存在的总和,任何政党制度都是在一定的国情中形成、存在和发展,也都因在国情中失去存在的理由而走向终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无论那个国家的政党制度,都是一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实践发展的产物,都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
这一标准的提出,为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优越性提供了科学的判断依据,对于澄清人们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上的模糊认识,消除疑惑,明辨是非,自觉抵制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