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禁止在各类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原则上不设置涉水桥墩。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尽可能减少外购土方量。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和建设,将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打造成低碳、环保、生态的绿色廊道。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工程施工时间,桥梁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或移动临时厕所接入市政管网。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密闭围挡、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排放。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区域,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落实《报告表》所列低噪声路面、搬迁、绿化带、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同时加强运营期跟踪监测并预留费用。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对沿线所有跨河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加强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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