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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1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 10 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2-10-30 发布日期:2022-1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2年10月21日下午,市长盛蕾在市行政中心清风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市发改委主任潘冬铃作辅导汇报。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保护一江碧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理解《长江保护法》的内涵实质,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绿色的财富观和科学的开发观,坚持破立并举,严守流域生产力布局红线,加快实现沿江生态持续改善、产业发展优化重组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积极打造沿江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要切实担起法律实施职责,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全方位、立体化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听取了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等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使绿色成为城市发展的最美底色。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计划》细化每年建设计划,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健全项目实施联动衔接机制;坚持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融合,增加或设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充分预留建设空间;要创新融资方式,用好绿色金融债券、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工具,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职责,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责任体系,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切实为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凝聚强大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危污乱散低”治理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常州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答之题、必由之路。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和基层的积极性,加强向上争取、政策集成力度,争取更多共识,汇聚更多力量,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实现“三生空间”的重构。要坚持系统治理,深入调研企业现状和产业发展趋势,从整体上考虑片区发展、土地利用和产业规划,找准突破路径;落实板块主体责任,以区为主统筹推进、以镇为主战场实施落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挂钩联系重点产业或重点片区的整治。要强化要素支撑,在前期规划上,要做好产业的系统性谋划,抓好土地、产业两大核心破题要素;在政策集成上,要梳理实施路径,细化操作流程;在服务基层上,要聚力协同、形成联动,全力推动“危污乱散低”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预警器”作用,从源头上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做到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科学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切实发挥监督合力。各地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切实担起“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统计局提出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办好民生实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谋划,聚焦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边界定位、提高参与广度、注重普惠共享,保障民生实事项目选题的可行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创新模式,全面扩宽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征集渠道,注重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12345热线中梳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算”出反映最集中的民生痛点和治理堵点,“汇”出群众最急需解决的急难愁盼。要强化问效,加强协调联动,紧盯进度不放松,全力以赴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今年的民生实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科学精准评估,用好测评“指挥棒”,细化办理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做实做精,做到群众心坎里。
          会议原则通过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汇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六、会议审议了审议《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常州市普惠托育服务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供给端资源整合和政策衔接,因地制宜完善社区育幼设施配置,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育幼产业与托育服务、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完善生育服务体系,着力破除制约女性生育的不合理、不合法职场潜规则,更好帮助已婚青年平衡生育、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要理顺托幼一体化在办园许可、业务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机制体制障碍,着力弥补“生了孩子没人带”背后的公共服务缺失,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青年生育意愿和现实考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适龄人群婚恋观、家庭观的教育引导,着力提高青年养育子女的能力预期和生育主动性。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卫健委提出的《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常州市普惠托育服务三年行动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全面提升常州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常州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发改委提出的《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九、会议审议了《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十、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202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由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常州市202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出 席:盛 蕾 李 林 桓 恒 狄志强 于贵平
              徐华勤 夏思军 蒋鹏举 承涛
          列 席:黄建德 李文光 汪晓东 司马双龙 石江水
              曹建中 陈 峰 戴旭光 严小倩 芮云峰
              李春婷 莫千仁 赵海青 余小丽 唐家中
              朱 岩 石旭涌 张凯奇 李超鲲 丁 一
              杨 琪 孙洁茹 潘冬铃 梅向东 李  磊
              严德群 张 强 钱旭健 陈跃峰 管 华
              王竹林 贾金庚 顾晓彬 彭 峻 吴建荣
              薛 晔 李建新 李昙云 韩雪琴 何小茜
              吴建坤 徐 萍 王文卓 吴小华 吴 煜
              刘 敏 樊良生 张秋冬 张永强 王伟明
              刘志锋 王 红 胡庚松
          市人大代表:乔 森 陈 凯
          市政协委员:施国荣 肖 祥
          主 持:盛 蕾
          记 录:高 翔 王 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部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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