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申请条件
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补贴。资助期限3年。
申请条件
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购房资助;对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的博士和硕士给予扶持:给予博士研究生个人或家庭1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硕士研究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个人40万元、家庭80万元。
申请条件
入住人才公寓须由个人提出申请,最长可申请2年,在我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常州市区无住房。
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在毕业后一年内(以学历证书日期为准)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