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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赋能“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提升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专项行动,夯实本质安全基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市政府关于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 赋能“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

        常州市作为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和“苏南模式”的起源地之一,部分传统乡镇企业逐步演变成“危污乱散低”企业,长期存在布局分散、效益低下、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3月,市政府作出“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提升行动的部署,印发了《常州市“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市政府以此为契机,结合常州市自然资源配置与利用状况,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争取保障地方高质量发展“一市一策”支持。2022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了常州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赋能行动方案,支持常州创新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优化配置新机制,统筹谋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与产业发展、生态提升、城乡融合等工作,放大政策集成效应,通过实施“危污乱散低”用地退出与整治,拓宽存量土地盘活路径,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二、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实施“危污乱散低”用地生态整治工程和“危污乱散低”用地提质增效工程,打造“资源优配增效、空间优化重塑”的常州模式,围绕“十四五”时期“耕地严格保护,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扩容提质,显着提升生态效益”“资源科学配置,全面提高节地水平”“空间优化重塑,充分释放发展动能”“产业转型升级,多维赋能城乡更新”五个方面提出定性与定量目标。

        《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六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

        1.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空间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构建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聚焦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危污乱散低”片区,通过布局优化、空间留白、工业保障线管理与存量空间重塑,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部署,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产城融合。

        2.实施生态整治显化资源资产价值。以“新北沿江关闭腾退化工企业用地资源整合利用试点”经验为基础,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国土空间生态整治试点项目,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的原则组织生态整治试点项目验收,生态整治后可用于流量指标归还等。鼓励相关试点地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显化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与价值,让其变为可以流动的资产,实现生态资产多元化和生态资源资本转化。

        3.促进提质增效激活存量资源潜力。推进村镇工业集中区升级改造,以“危污乱散低”治理重点工业园区为主要对象,开展整治腾退和提升。在常州经开区等地开展村镇工业园区整治提升省级试点。建立存量资源信息平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大力推动城乡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重塑生活、生产、生态空间。

        4.突出精细管理统筹资源储用调配。拓宽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途径,支持失效或不具备供地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依法撤销、调整,相关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可用于其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发挥土地储备的市、区统筹协同作用,将各类储备土地包括经依法批准征收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均纳入储备土地管理,积极探索城市土地收储整备与资源统筹调配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5.实行计划奖惩 激励实施改革赋能。通过实施“危污乱散低”用地生态整治和提质增效工程,有力缓解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流量归还压力。根据“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整治完成情况对实施主体进行计划指标的激励。

        6.严格耕地保护 维护良好用地秩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实施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推进提质改造耕地项目建设。健全三级联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强化土地动态巡查与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双零”行动,扎实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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