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经开区范围内形成了多个低效工业园区,普遍存在管理缺位、产业分散、形象不佳、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低的局面。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园区更新工作是经开区突破发展要素制约,提升产业层次,加强集群优势的必由之路。
二、总体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总原则,“一年启动、二年主攻、三年总攻”的进度目标,开展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工作3年(2021-2023年)攻坚行动。围绕“盘活一批存量用地、打造一批现代产业园、引进一批高端项目、壮大一批优质企业”四项核心任务,3年整治提升工业园区3000亩以上,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规划布局合理、管理机制规范、服务体系健全的高端产业集聚示范区。
三、主要意见内容
(一)强化规划引领支撑。在各镇(街道)全面厘清试点园区现状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园区整体规划及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坚持分片分类推进。按照“淘汰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将低效工业园整治提升区域分类划定为规划退出区、保留发展区、承接转移区,明确了三类区域的功能和定义。
(三)明确整治提升重点。一方面是园内现状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意见提出对应三种类型企业的整治提升措施,并对原地改造、原地拆旧建新、异地迁建后的厂房容积率提出要求。另一方面是园内现状民房整治提升,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以宅改为主、拆迁安置为辅,统筹推进现状民房整治。
(四)有序推进连片开发。明确鼓励连片开发建设现代主题产业园区,结合产业特点,提高厂房适用性。明确对新建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线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办理不动产权属。
(五)促进土地前期整理。明确各镇参考经开区相关征迁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制定搬迁补偿方案,报经开区征迁工作指挥部审核并备案。根据经开区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开展土地前期整理工作。
(六)加强租赁转让管控。明确由各镇(街道)严格管控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厂房转售行为。各相关责任部门加强监管,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存量违法建筑加快拆除。
(七)严格产业准入退出。明确要确保入园企业质量,建立产业用地和厂房入市、转让、退出约束机制,确保园区企业始终符合“双达标”要求。
(八)加强高效审批服务。明确要建立业务审批快速通道和专项审批机制,提高园区项目审批效率。
(九)加强园区实体化运作。明确由各镇(街道)对属地园区更新工作进行组织管理,鼓励引入专业化团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建立资金统筹机制。明确各镇(街道)园区更新工作资金采取统筹封闭运作模式。明确了更新范围内不超过5年(含5年)的企业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地方经济贡献部分奖励、建设期税收地方经济贡献部分奖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等政策。
(十一)充分保障村级收益。明确了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收益(含区镇让利部分)、村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土地整理补贴资金等,在镇(街道)统筹下,主要用于自建或回购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固定资产。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监管执法和加强监督考核四个方面。
五、实施时间及范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 6月 29日公布之日起在经开区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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