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532”发展战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将《分工方案》解读如下: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分工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省里也相继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我市“532”发展战略,市政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二、《分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分工方案》全面对标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
三、《分工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以各地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94项具体改革措施:围绕保障就业促进创业,提出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壮大发展新就业形态;围绕优化服务改善民生,提出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提优公共服务;围绕惠企纾困促进投资,提出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围绕规范监管促进公平,提出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安全监管、突出重点领域依法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围绕便利贸易促进开放,提出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着力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入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工作、推进跨境电商全业态发展;围绕完善评价强化成效,提出强化政策落地、深化“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深化“好差评”机制建设、强化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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