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我市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大力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1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同年9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13家部门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随后,省内苏州、扬州、徐州等城市相应制定各自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2022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我市作为工业大市、制造业强市,生态环境质量较往期已有所改善,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中,需牢固树立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有效发挥绿色金融支撑作用,助力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传统产业向绿色化转型升级。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
《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目标和“532”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适应我市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夯实基础设施、突出重点领域、健全管理体系、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约束,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政策资源、要素资源投入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大力促进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要力争绿色信贷融资规模持续增长,绿色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绿色保险覆盖更加全面,相关指标力争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积极申报绿色金融创新试点,不断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推动全市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产品结构更加多元、服务能力显着提升。并提出到2025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绿色企业认定不少于3000家以及常州市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溧阳市创成首批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具体目标。
《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包括建设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绿色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立绿色数据采集平台、扩容市级“绿色企业(项目)名录库”等4项任务。二是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支持传统能源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等4项任务。三是健全绿色金融组织管理体系。包括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培育绿色金融新业态、健全绿色金融中介服务等3项任务。四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丰富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绿色保险等3项任务。五是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效应。包括强化货币政策激励、突出财政引导作用、提高不良率容忍度等3项任务。六是申报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包括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支持溧阳市创成首批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创新等3项任务。七是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包括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升环境风险应对与处置能力等2项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将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监管、强化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强化组织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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