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制定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行业管理和监督。牵头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按职责范围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项目的论证。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区大型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终端处置和监管,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指导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
(五)负责城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及基本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核;负责城区有关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辖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
(六)负责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负责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方案的论证;负责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负责园林、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指导直属公园维修项目、绿化调整、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各种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
(七)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参与或负责城乡绿化规划论证、建设监管和管理协调;指导协调建制镇绿化、农村绿化、公路(铁路、河渠)绿化、部门绿化和部队绿化工作;负责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
(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负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城市管理方面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九)综合协调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建设、系统运行及管理维护;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承担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接待等工作;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普法教育和综治工作;指导城管系统法制建设;组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市容管理处。编制城市容貌相关专业规划;承担全市城市容貌、户外广告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职责范围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城管系统参与全市性大型活动的协调工作。
(四)环境卫生管理处。编制环境卫生相关专业规划;承担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
(五)规划工程处。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相关规划、参与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牵头管理工程质量;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参与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城市管理有关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
(六)城市绿化管理处(应急管理处)。编制绿化管理相关专业规划;承担市区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绿化施工、养护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指导各区绿化养护工作;负责绿化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推进养护分级、定额管理;负责行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七)园林管理处。编制园林管理相关专业规划;承担全市园林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园林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全市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及等级审核工作;负责园林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指导直属公园维修项目、绿化调整、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各种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
(八)社会绿化统筹处。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工作,参与或负责城乡绿化规划论证、建设监管和管理协调;指导协调建制镇绿化、农村绿化、公路(铁路、河渠)绿化、部门绿化和部队绿化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监督考评处(受理指挥处)。承担全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指挥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编制相关考核标准和规则;负责12319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运行管理并进行数据的综合分析;负责对城市管理中重难点问题进行督查。
(十)科技信息处。负责全局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
(十一)财务审计处。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经费管理;负责机关经费核算和部门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统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吴建荣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68299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A-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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