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版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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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413-JTZC-K2023-0001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2个包):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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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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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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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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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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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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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9座以下商务车、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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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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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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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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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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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9座(不含)以上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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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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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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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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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01、02二个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报价,具体要求详见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常州市金坛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具体指司机驾驶出租车提供的客运,包括轿车出租客运服务和客车出租客运服务。
6.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7.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江苏省或常州市另有统一征集的,协议期满后按上级要求及结果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4.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其他规定详见本章“六、其他补充事宜”中规定。
五、公告期限
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6d/6d8651cb1d1d410183d9516fe517a903.html)《“苏采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相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已办理过江苏国信CA参加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项目的可直接使用,不需要再重复办理)、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电子投标文件的开启活动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有关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征集向征集人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0403-4室
邮箱:645245549@qq.com
项目经办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900318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900387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