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溧采公[2022]第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18吨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1项目实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进度保障措施、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包装运输措施、安装调试方案、应急方案、使用培训方案等。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全、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更正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进度保障措施、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包装运输措施、安装调试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2售后服务与支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人员齐全且技术力量强的,得8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较合理的,得5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不够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全、不可行、未提供售后人员名单的不得分”更正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每提供一项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 %,余款3%在产品使用满壹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付款同时乙方须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付款同时乙方须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其余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6、更正时间:2023年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溧阳市燕山路22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0519-87236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
联系方式:0519-8727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9-8727666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19-87216894
电子化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